發布日期 2013/10/28 17:49:47 來源:建材網
商業信用的特點:
(1)商業信用的主體是經營者.商業信用是廠商之間相互提供的信用,債權人和債務人都是廠商。
(2)商業信用的客體是商品資本.商業信用提供的不是暫時閑置的貨幣資本,而是處于再生產過程中某階段的資本.
(3)商業信用和特定的商品買賣相聯系。商業信用必須與商品買賣相聯系.這是它與銀行信用的主要區別。
雖然商業信用在調節企業之間的資金余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節約交易費用、加速商品流通等方面發揮著巨大作用,但它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1)產業規模的約束性。商業信用所能提供的債務或資金是以單個企業產業資本的規模為基礎的.一般來說.單個企業產業資本的規模越大.商業信用的規模也就越大;反之,就越小.商業信用的最大作用在子產業資本的充分利用,因此它最終無法擺脫單個企業產業資本的規模限制。
(2)商品流轉方向的限制性。商業信用是企業之間發生的、與商品交易直接相聯系的信用形式,它受到商品流向的嚴格限制。例如.造紙廠商在購買造紙機械時.可以從機器制造商那里獲得商業信用,但機械制造商卻無法反過來從造紙廠商那里獲得商業信用,因為造紙廠生產的商品—紙不能成為機器所需的生產資料。
(3)信用鏈條的不穩定性。商業信用是由企業之間相互提供的,一個經濟社會有多少企業就可能有多少個信用關系環節。如果一個環節因債務人經營不善而中斷,就有可能導致整個債務鏈條的中斷,引起債務危機的發生,甚至會導致信用危機和經濟危機。
由于商業信用存在著上述局限性,因而它不能完全適應現代經濟發展的需要。經濟發展過程中又出現了另一種信用形式,即銀行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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